丞华环卫展

山西省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

作者:丞华环卫展
2023.12.02

城乡垃圾治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2月1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已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我省在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些农村地区采取积分奖励、实物兑换等方式激发村民垃圾分类积极性等,用地方立法形式对这些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和推广,有利于提升全省城乡垃圾管理水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刚介绍,从202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列支4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补助;各地也加快推动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太原等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阳泉、运城2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明年建成投产。明年年底前,11个设区市将全面实现餐厨垃圾“全处理、零填埋”。

会上发布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情况。该条例共六章60条,包括了总则、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生活垃圾管理部分规范了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明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制定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建设计划,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所);要求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考虑城乡差别,设专节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特别规定。建筑垃圾管理部分对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

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宋刚表示:“在2020年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下一步,我省有关部门将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同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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